- 2022-05-12 发布 |
- 9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兰花基坑边坡防护专项方案
基坑施工边坡安全防护方案一、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山西兰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花滨河家园A区5号、6号楼及5号、6号楼主体包括车库,建设场地位于阳城县东南滨河路。5#楼建筑基底面积:977.88㎡;6#楼建筑基底面积:903.67㎡;5#、6#楼建筑层数:地上二十四层(顶层带阁楼),地下三层;局部为出屋面楼梯及机房。建筑高度为78.7m。5#、6#楼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为桩承台基础;基坑开挖后北侧将形成4.9m深的基坑边坡,局部段落达到5m深。北侧边坡总长度为93m。2、边坡支护设计概况本工程基坑按照与周边环境位置的要求,设计方案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范围的土层主要为中密型卵石层。参照建筑施工计算手册查得,可采用自然放坡防护方式,放坡坡度可设置为1:0.75~1:1之间,详见下表:9 该段紧邻滨河东路,人行道下1.8米至3米处有电缆、排水及煤气等管网影响,使得放坡坡率受限于管网约束,现场施工实际放坡坡率为0.75-0.85,通过计算确定在做好边坡上口防护和监测的的条件下,放坡坡率可以满足施工安全要求。3、基坑水文地质概况:场地分布区的地质情况:5#、6#楼各个土层的平均埋深、平均厚度及地下水稳定水位水深如下表,可知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标高,自然放坡后可以确保基坑坡脚稳定。土层卵砾石强风化-中风化石灰岩中风化石灰岩中风化-微风化石灰岩平均埋深12-18.5m16.1-21.1m17—24.9m最大埋深50m平均厚度14m2.6-3.7m1.6-8.7m大于10m稳定水位情况仅地质孔K13可测稳定水位深为:6.7不等。其他因坍孔无法量测,参考获泽河水位,平均水位深:6-7m。二、基坑安全防护技术措施:1、临边防护:在基础施工时期,重点做好基坑周边的围挡和防护。在基坑四周开挖线外2.5m处,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围护,防护栏杆必须将整个基坑防护起来。基坑施工期间栏杆张挂警示牌,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采用1.2m高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共2道横杆及栏杆立柱组成,均采用Φ48脚手管搭设,脚手管刷红白相间的警示色,上横杆离地高度1.2m,中间横杆离地高度0.6m,立柱间距2.5—3米。立柱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800mm深,坡道处留出入口,施工人员进出基坑只能从坡道通行。9 2、各施工人员严禁翻跃护身栏杆。基坑外施工人员不得向基坑内乱扔杂物。3、防护栏杆外围场地用素砼硬化地面,用红砖砌筑0.3m高的防雨水围挡,并做有临时排水沟道,将雨水引入市政排水检查井。4、在防护栏杆和边坡开口线之间移植根系发达的植被、并铺设雨布排水,进行固土固坡,5#、6#楼基坑内设置积水井,同时建立24小时防雨防汛体系,按照防汛应急预案做好现场防汛应急工作,通过水泵及时排除基坑积水,确保边坡的安全稳定。5、在边坡开口线1.2米位置,延边坡方向设置5个位移及沉降控制点,通过日常监控量测,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整改,排除隐患,保障施工生产安全。〔监控量测实施方案见下〕三、安全管理措施: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工地日常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及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并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做好各项管理工作。2、对新进场的工人及其它人员应及时做好工地一级和班组一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项目部一律不予安排工作,项目部严格按照省、市劳动局有关劳务管理的规定招工,严禁私招乱雇和使用童工,并要求每个人持"上岗证"才能上岗工作。3、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规定的产品购买和使用。4、安全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9 5、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设置,并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6、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更改,当工程情况发生变化时,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过批准时方可变更。7、安全防护设施处挂设相应的标志牌。8、各种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四、边坡监测1、监测目的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只有对基坑支护结构、基坑周围的土体和相邻的构筑物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才能对基坑工程的安全性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有全面的了解,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反馈,并采取必要的工程应急措施,甚至调整施工工艺或修改设计参数。基坑监测的目的如下:1.1、检验设计所采取的各种假设和参数的正确性,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1.2、确保四周紧邻城市建筑、市政道路、电讯、管网等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不受影响,确保基坑支护结构和相邻建筑物的安全及稳定性,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1.3、积累工程经验,为提高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整体水平提供依据。2、监测内容9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业主及监理对施工安全工作的要求,对边坡地表位移和沉降变形进行监测:2.1、边坡地表土体水平位移监测:主要是对5#、6#楼基坑的沉降变形观测,沿着基坑边坡方向阳角布置监测点,监测距离的不大于20m,共布置5个测点(S1~S5);2.2、边坡地表土体沉降位移监测:布置同水平位移,点位共用。各测点具体布置位置详见附后平面布置图。3、测量仪器的选用及时校对所设置的监测点,查看其相关的监测是否存在矛盾或不符合规范要求,及时整改,使监测的方法及数据均能真是反映边坡的变化趋势。测量仪器选用详见下表现场测量仪器一览表序号器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全站仪GTS-722台12经纬仪(复核)DJ2台13水准仪DS3台14钢尺50m把14、测量的基本要求测量记录必须原始真实、数字正确、内容完整、字体工整;测量精度要满足要求。根据现行测量规范和有关规程进行精度控制。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测量规范》,此工程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测,每站高差中误差为±0.3mm。闭合误差为±0.6mm×n0.5。沉降基准和监测共用点须埋设在边坡变形压力传播范围以9 内(控制在1.2米),同时为了防止基准点受到破坏或其它影响,基准点的埋设须确保稳定性。五、监测方法及精度的控制1、监测方法的基本控制要求1.1、监测方法的选择根据本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基坑等级和设计要求、结合施工经验和方法的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1.2、所有观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均经过校准和标定,校准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随时保持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确保监测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1.3、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由于本基坑通视条件较好,不需要设置工作基点,在03#、04#、05#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监测点,按规范要求本基坑的基准点在布设时为不少于3各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其基准点的设置见附图)。1.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准点和监测点的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工作点的稳定性。加强对监测仪器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以及测设元件的检查,并加强监测仪标的保护,防止损坏。1.5、基坑监测时确定固定的观测人员并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使用设备为同一设备,观测的环境和条件基本相同,确保观测数据的真实准确。1.6、监测项目的初始值为事前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的平均值作为项目监测的初始值。2、水平位移监测9 2.1、在基坑水平位移时应确保监测点在施工过程中不受到影响,所有监测点埋植在凸起地形上,不应设置在低洼积水处,并按相关测量规范及规程执行。对精密对中的光学仪器装置,其对中误差不大于0.5mm。2.2、在位移观测时采用仪器为全站仪监测,为确保观测数据的精确度,经全站仪坐标放样法观测后,再用经纬仪采用极坐标法进行复测。2.3、具体监测的水平位移精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具体桩顶的水平位移监测中误差精度要求见下表: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要求一览表设计控制值(mm)≤3030~60>60监测点坐标中误差(mm)≤1.5≤3.0≤6.03、竖向位移监测3.1、竖向位移采用全站仪坐标测量法监测高程后,再采用水平仪符复核。在采用水准仪复测时各监测点与水准基点或工作基点应形成闭合环路或附和水准路线,确保监测数据的精确度。3.2、本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在水准测量时采用DS3水准仪按三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监测。3.3、基坑竖向位移监测时其位移值必须控制在设计及规范要求以内,其中误差精度控制指标见下表: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精度要求一览表竖向位移设计控制值(mm)≤20(35)20~40(35~60)≥40(60)监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mm)≤0.3≤0.5≤1.5注:表中括号内的数字为对应的地表及立柱的竖向位移报警值六、监测控制与监测频率在基坑开挖前埋设好所需的监测设备及仪器,并取得原始数据以及做好周围各环境监测点的设置并取得原始数据,地下室施工至±0.0009 时结束现场监测工作。1、在基坑边坡监测中应贯穿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从基坑开挖前开始,按施工要求其观测周期在施工期间,每周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2、周围环境监测应贯穿于地下室施工全过程,在地下室施工前对周围环境作一次全面的监测,记录好最初的原始观测数据,以便与基坑工程中监测结果进行比较。基坑施工时一周观测一次,在土方开挖期间每3天观测一次,其余间隔5天1次。3、当测试项目的数据到达警戒值附近或数据波动起伏较大时,则加密观测次数,必要时进行不间断的连续观测。4、当基坑施工过程中出现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存在勘察过程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基坑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露、基坑后边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周边地面出现突然大沉降或开裂、基坑底部或坡体出现管涌或流沙等现象、临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突然出现较大沉降或不均匀沉降等现象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或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5、观测数据测量当天填入规定的记录表格,并提供即时报告给业主、设计、监理单位。6、基坑挖土施工完成后,每一周提供基坑开挖一周监测阶段总结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一周时间内所有监测项目各监测点的本次位移值、单次变化值、变化速率以及累计值等。监测过程中如测量值大于控制值时,应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9 7、按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的规定,结合本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在现场监测时参照规范要求,严格按下列控制标准进行控制:7.1、基坑周边竖向位移监测:测点允许沉降值按设计要求确定值进行控制。累计沉降绝对报警值为60mm,竖向位移速率8mm/天。7.2、基坑周边水平位移监测:累计沉降绝对预警值:水平位移60mm,相对基坑深度控制值0.8%,水平位移变化速率10mm/天。9查看更多